

根据呼伦贝尔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市重点工作、重点项目督查方案的通知》(呼党办发<2017>74号)文件要求,2017年6月28--30日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鹤忠为组长,市人大常委会环资委主任王兴友、市环保局副局长吴俊军为副组长的第五督查组对鄂伦春旗重点工作和重点项目开展情况进行了督查,采取听取汇报、现场抽查、查阅资料、座谈了解和个别访谈的方式进行。
在督查工作中,徐鹤忠强调,通过督查,总体感觉,鄂伦春旗委、政府班子能够全面贯彻上级部署,有较高的政治站位,“四个意识”贯彻到位,能够结合旗情实际,扎实开展工作。今后工作中,鄂伦春旗需要进一步深入贯彻中央和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各项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上级关于重点工作、重点项目的具体要求,确保完成各项任务目标。一是要全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二是要积极谋划推进七网”“七业”建设。三是要加快脱贫攻坚步伐。四是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五是要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六是要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七是要加强社会综合治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