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第二届人大五次会议
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交办意见
根据《呼伦贝尔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办法》的规定,对市二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提出如下交办意见:
一、建议交办情况
(一)建议第1号至第71号、第73号至第155号,共计154件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交由市人民政府统一办理。
(二)建议第72号,共1件建议交由市人大常委会办理。
(三)建议第62、63、84、85、115号,共5件建议交由市委组织部办理(与市政府会办)。
二、办理时间要求
今年的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时限,自交办之日起至7月21日止,时间为3个月。
市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委员会
2011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