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
旗市区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时间的决定
(2012年9月11日呼伦贝尔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自治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和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换届选举时间的决定,现对旗市区人民代表大会换届时间决定如下:
旗市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时间安排在2012年9月至11月底进行。
旗市区人民代表大会于2012年12月10日前召开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